曝光!违规存储危险化学品,万江2家企业被立案查处
魅力万江 2026-04-17 11:03

危险化学品兼具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、腐蚀及放射性等多重危险特性,其储存、经营、运输等各环节均受国家严格监管。根据法律法规要求,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、方式与数量必须符合规范标准,若违规存放,极易引发火灾、爆炸、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,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。然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为图便利、省成本,违规将危化品堆放在生产车间、杂物间等非专用场所,埋下严重安全隐患。



近日,万江街道应急管理、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,排查整治安全风险,查处了2起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典型案例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,为万江安全生产形势筑牢屏障。




4月14日,万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,在大汾社区某实业有限公司仓库内,查获475公斤过氧化二异丙苯晶体。经查,该物资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,而涉事企业的存储仓库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建设标准,且未按规定向公安部门履行报备程序,违规储存行为严重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。




4月16日,万江应急管理分局联合公安部门,对万江社区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。检查中发现,该公司生产车间内违规存放50公斤高纯度硝酸钾,该物资同样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,企业未将其置于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内,且未向公安部门报备,违规存放问题突出。


针对两起典型违法违规行为,万江应急管理及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启动联合处置程序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,后续将严格依照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从严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,形成有力震慑。


安全生产无小事,责任落实是关键。万江街道相关负责人强调,各生产经营单位需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,切实绷紧安全生产弦,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各项规定,规范储存、经营、运输等全流程管理,主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。同时,万江街道将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,强化常态化执法检查与风险排查,坚决堵住安全漏洞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

法律法规直通车


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

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(以下统称专用仓库)内,并由专人负责管理;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,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,并实行双人收发、双人保管制度。


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、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。


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

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,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经办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、数量、用途。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、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。


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、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、购买后5日内,将所销售、购买的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、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,并输入计算机系统。



来源:万江应急管理分局

编辑:何敏怡

  • 关键词:危险化学品,违规,储存,查处,法律法规,存储,存放,曝光,立案,生产经营单位
阅读   0
点赞   0
zdg 小编
2026-04-17 11:03:32
推荐
即时
loading...
点击开启小窗播放
微信方法